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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05-06    浏览次数:

    一、在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熟悉实验室安全制度和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危险品化学安全知识和化学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实验课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导师都有责任对学生进行实验前的安全教育,并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的安全制度。

    二、未经学院批准,实验室不得擅自安排院外人员做实验。所有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均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实验人员应熟悉室内水、电的总开关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停水、停电,或用完水、电时,使用者必须及时关好相应的开关。

    四、实验人员应熟悉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急救药箱等)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应熟悉实验楼的疏散通道和自己所在位置的疏散方向。

    五、实验进行中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具有安全保障和仪器运行可靠的实验可短时间离开,但离开时必须委托他人暂时代管实验。

    六、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实验室过夜。学生因工作需要超过晚上10点时,必须将导师批准并签字的材料预先交办公室申请备案,经同意后交门卫值班室登记存档,深夜晚上做实验不成超过12点,同时确保2人或2人以上同在。

    七、实验室严禁吸烟,不能带有其它火源进入实验室。在实验室不准穿拖鞋、凉鞋,禁止佩戴隐形眼镜。

    八、不得使用运行状态不正常(待修)的仪器设备进行实验,不得运行因震动大或噪音大而对周围实验室造成干扰的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源和器件(配电箱、插座、电源线等),不得使用老化或裸露的电线,不得擅自改接电源线,不得遮挡实验室的电闸箱和给水阀门。

    、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有责任关好水、电、气及窗户再离开。

    十、实验室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院办公室或门卫值班室,疏散附近人员,等待消防员处理。事后尽快写出事故报告,学院视事故性质及损失情况将对事故责任者分别予以批评、通报、罚款、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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