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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5    浏览次数:

     

    体育学院

    为了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我院今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名。

    二、评审条件

    1.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一年级专业前10%,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至少有一项位于前5%、没有不及格科目。

    对于极个别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三、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详见《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评优评奖办法》(宝文理院学字[2020]7号)的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

    四、材料报送

    学院须在9月27日前完成国家奖学金初评及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奖评审系统提交学院初评结果及相关信息,并报送以下材料:

    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纸质版与电子版,正反面打印成一张A4纸,不要装订。

    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制作。

    3.《2022-2023学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统计表》(附件3)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制作。

    4.参评学生手写申请书。

    5.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

    6.学生所在年级同一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表,加盖学院公章。

    7.学生各类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一份。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获奖栏”顺序排序,加盖学院公章。

    8.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9.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按照教财函[2019]105号要求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体育学院

                                        2023年9月15日

    高新校区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石鼓校区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宝光路44号

    体育学院办公电话:0917-3566076